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审公字〔2017〕2 号
根据《苏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暂行)》(苏大审〔2015〕4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决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对自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张建初同志担任出版社有限公司社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沈海牧同志担任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编辑(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本次审计委托江苏润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审计实施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6月30日。
审计实施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李乐
电话号码:67502367
电子邮箱:sjc@suda.edu.cn
办公地址:凌云楼1614办公室
苏州大学审计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