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审公字〔2017〕1号
根据《苏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暂行)》(苏大审〔2015〕4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对王永山同志担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07年9月至2015年3月),孙立宁同志担任机电工程学院院长(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刘鲁庆同志担任机电工程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党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冯志华同志(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钮秀山同志(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陈瑶同志(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陈再良同志(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赵峰同志担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王振华同志担任机电工程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实施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4月20日。
审计实施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成员:李华彤、朱文昕、彭鹏
电话号码:67500318
电子邮箱:sjc@suda.edu.cn
办公地址:凌云楼1613办公室
苏州大学审计处
2017年2月27日